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完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10.10.2017  13:48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的精神,着力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令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令”)的相关规定,对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完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京发改规〔2017〕4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节能管理手段,依法依规及相关标准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情况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促进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北京市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从2007年实施节能审查至今,累计核减不合理的能源消耗超过120万吨标准煤,与审查前项目的能耗量相比,核减比例约5%,从源头有效控制了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不合理增长,推动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提升了项目能效水平,为北京市连续十一年超额完成国家节能考核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本《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取消区级初审,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审查的项目,从《意见》印发之日起不再需要区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精简了节能审查办理环节和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在全国率先实行节能审查全流程在线办理。依据放管服改革中推进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配合《意见》的制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发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项目实行全程在线办理,即从项目申报、受理、委托评估、专家评审、出具审查意见等都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办理。实行全流程在线审批后,涉及节能审查的相关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评估机构、评估专家等,都可以通过管理系统按权限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并实现全程留痕和监督,提高了办理透明度,提升了整体行政服务水平和质量。

  在线办理节能审查的主要流程:

  1.建设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申请节能审查、按评审要求补充申报材料和修改完善节能报告,实时查询项目审查进度和审查结果。建设单位只需在项目完成节能审查后,提交一次纸质申报材料,并同步领取节能审查意见。

  2.市区发展改革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审查权限范围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在线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出具审查意见。节能监察大队可在线查阅全市已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情况,在实施监察后将监察结果上传至管理系统。

  3.评审机构通过管理系统接收评审任务,在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对项目进行在线评审,向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线提交评审报告。

  (三)减少“跑路次数”、压缩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意见》实施前,由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顺利办理完成节能审查一般至少需要跑7次路,实行全流程在线审批后,绝大部分建设单位只需跑1次路,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在领取节能审查意见同步提交节能审查相关材料时才需线下办理,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同时节能审查工作完成时间压缩为12个工作日(不包含委托评估时间),减少跑路次数,压缩审批时间,有效减轻了建设单位的负担。

 

  (四)由重事前形式审查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意见》出台前,审批部门的重心主要在事前形式审查方面,在《意见》施行后,审批环节实行了全程在线办理,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在推动事前审批更多向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转变的同时,注重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意见》将节能监察进一步细分为事中和事后两个阶段监察,根据每个阶段的项目进展特点,明确监察重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的监察为事中监察,主要对项目建设规模、用能方案、设备选型等进行监察;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的监察为事后监察,结合建设单位提交的节能审查意见验收报告,主要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察。

  二是部门联动,强化协同监管。《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各相关部门在节能措施落实监管方面的协同作用,规划部门将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住建部门将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建筑类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增强信用约束严格诚信监管。《意见》中明确,对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在节能审查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监察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将所有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违法违规信息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同步在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将其中情节严重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在“信用北京”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