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绿化行业举行工资集体协商签约仪式
8月2日上午,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约仪式顺利举行。在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60余家企业及100余名代表的见证下,市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侯雅芹、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长马立强分别作为职工方和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在《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7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郑重签字。市服务工会主席王丽明、副主席张雪梅、田玮,市总工会权益部副部长安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秘书长贾秉山出席了会议。
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2016年的工作基础上,从动员部署、调研、推荐协商代表、确定协商内容、发起要约到开展协商、形成合同文本等每个步骤都确保规范严谨、扎实有序。为保证协商工作顺利进行,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加强与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从而为双方高效和谐的协商奠定了基础。
经过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的认真协商,将2017年度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两档:一档是2200元/月,二档是2100元/月,分别比市最低工资标准上幅10%和5%。同时将市总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及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标准、高技能人才待遇、带薪休假等“四必谈”内容做为重要的协商内容,进行重点协商。通过多次征求企业方与职工方意见、经过双方协商代表的两轮协商,将“四必谈”内容写进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
为确保下一步各企业做好二次协商工作,在8月2日签约仪式上,共有58家企业上交了确认书,占工会联合会成员单位的73.5%,为企业开展二次协商奠定了基础。
会上,市服务工会主席王丽明对2017年园林绿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着眼于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着眼于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三是着眼于对企业二次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效益评估。行业工会联合会和企业通过开展二次协商,确保工资协商真正发挥作用,工作落到实处。要探索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工资协商的质量和效力,促进行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让职工真正受益,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