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北京与江浙沪特大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比较与借鉴》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06.03.2018  17:51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度专项课题《北京与江浙沪特大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比较与借鉴》现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的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专题研究、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项目名称

北京与江浙沪特大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比较与借鉴

二、 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 研究主要内容

      重点对江浙沪等城市在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棚户区改造、建筑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与北京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异同点,研究产生的背景和机制原因,探索各特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验互相借鉴的可能性,将研究结论转化为相关的政策建议,撰写政策转化报告,为政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四、 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评审。

五、 项目预算

人民币12万元整。

六、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    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项目负责人为住房和工程建设研究领域的专业人才,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具有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的经验。

4、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七、报送材料

1、参选函;

2、课题申报书;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单位、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3月30日下午17:00。

八、 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定选原则: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征集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九、过程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交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报告。研究期间,除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外,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我委财务管理要求,本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应对本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十、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1层

联系人及电话:夏玮  59958204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申报书

 

                                                      2018年3月6日

附件: 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