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管中心召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指标体系研讨会

04.01.2015  15:0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为了活动的顺利实施,市社管中心结合全市基层卫生实际情况拟制了北京市考核指标体系。为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12月30日,在市社管中心召开专家研讨会。怀柔区、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和通州区社管中心主任及各区专家组组长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市社管中心副主任张向东主持。

  会上张向东副主任详细阐述了活动的相关背景,传达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并进一步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市社管中心系统、全面地解读了北京市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各区县专家重点讨论了二级指标的“评价办法和扣分标准”。此次研讨会讨论充分,使各区县社管中心主任及专家深刻地理解了国家指标体系的内涵和要求,明确了北京市指标体系的思路和框架,是促进北京市考核指标科学化和合理化的重要保障。

  最后,市社管中心主任刘钢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请涉及评估的五个区县组成专家评估小组,负责分工起草评估考核内容。二是按照国家标准,各区县要结合北京市基层卫生实际情况制定“评价办法和扣分标准”细化指标。三是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加强基本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等,达到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