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所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29.01.2016  14:45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有关要求,2015年初,我市启动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按照相关程序,先后评选出7家候选乡镇卫生院,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进行核查。近期,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复核,我市房山区河北中心卫生院、怀柔区怀北镇卫生院、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卫生院与顺义区李遂镇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被评为“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其中,房山区河北中心卫生院代表我市在2016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参加了“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授牌仪式。

  乡镇卫生院是离群众最近、最了解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次遴选出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明确、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较高、医改任务落实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公布“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的通知》,对相关区提出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到2018年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的目标。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建更多符合标准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