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3.09.2015  11:12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工作要求,自8月底至11月集中开展今年以来第三次专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为此,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积极研究、认真部署,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为《精神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实施以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精神卫生职责落实、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发病报告、社区管理、诊疗服务等情况;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抽检、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等情况。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委法制监督科牵头,积极与区卫生计生委防保科、区卫生监督所沟通协调,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有关科室和单位检查内容的具体分工,要求严格按照部署、自查整改、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并做好相互配合工作。此项工作将于11月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