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召开特约监察员工作会议

29.02.2016  16:42
    

      2016年2月22日,委纪委、驻委监察处组织召开2016年度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特约监察员工作会议。会议举行了新一届特约监察员聘用仪式,聘请马彦、刘长春、王明扬、张凯翔、翟树杰、万世成、刘映春、王喆、陈杰、付光丽、任淑萍、朱兰、李雷鸣、张向霞、韩小红、王保国、应勇江、图娅、马丹萌、祁永欣、张颖、解琦22名同志为市卫生计生委特约监察员,任期两年。

  会上,委纪委专职副书记李刚同志宣读了聘用特约监察员的决定,特约监察员组长马彦同志对2016年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公众权益保障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综合监督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健康促进处、发展规划处8个处室向特约监察员介绍了各自重点工作。

  驻委监察处处长刘慧同志对2016年特约监察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聘任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组建特约监察员队伍不仅是加强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制度安排,更是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首都卫生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强化特约监察员监督工作。特约监察员具有权威性、荣誉性、代表性等特点,市卫生计生委纪委、驻委监察处将全力支持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为大家履职尽责提供支持保障。三是要严格特约监察员的履职行为。特约监察员要发挥好良师诤友作用,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委纪委、驻委监察处的千里眼、顺风耳和情报站,特约监察员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自律,把握准“”与“”的界限,树立监察员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