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节能技术推广咨询协作单位遴选公告

13.04.2016  12:12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市卫生计生委拟招聘一家提供节能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的单位,协助做好医疗卫生系统节能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卫生计生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节能减排要求,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行业节能减排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提出“十三五”期间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节能减排总目标、年度分解目标。

  (二)研究提出可用于监测、评价、发布的卫生行业节能减排指标。

  (三)研究节能减碳目标任务的实现路径,提出智能化能耗管控、绿色建筑建设、重点用能设备升级改造、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新能源推广应用等重大节能减碳工程的实施计划。

  (四)收集、分析、归纳、总结本行业2016年度节能技术应用和节能减排成果;提供2016年全年节能技术咨询服务。

  (五)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国家和各省市相关机构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禁止的节能技术、产品等信息;国家和各省市发布的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依据。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公开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二)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能源和节能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国内外节能工作相关进展和新技术运用等情况,近三年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

  (三)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四)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医疗卫生机构能源使用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课题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五)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包括专业编辑人员和专家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六)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5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bjchfp.gov.cn/)下载《医疗卫生机构节能技术推广咨询工作平台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6年4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节能技术推广咨询研究项目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计生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6年5月中旬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项目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三)中期评估。承担单位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内容,并提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审查。

  (四)项目完结。承担单位应于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提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审查。所有工作任务均按要求履行完毕,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评审认可后,办理结题手续。

   七、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杨辉、柳伟

  联系电话:83970648、83970629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