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北京市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活动市级现场复核
复核专家组通过听取区级及机构两级建设活动汇报,了解各区开展建设活动的总体情况及创建举措。针对各区推荐的乡镇卫生院,复合组严格按照《北京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2016年版)》,围绕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改革措施到位、群众满意信任六方面内容展开复核;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条件四方面内容展开复核。专家组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绩效管理等项目通过查阅资料、实操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地现场复核。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各区及各机构工作特色和亮点。一是加强了设备配置、优化了就诊流程和诊疗环境,提高了基层诊疗诊治能力和水平,更大程度满足和方便了群众就医。二是继续强化了绩效考核,提高了服务效能。各区及机构通过不断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等方面,突出工作量、服务质量、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满意度等指标,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积极推进和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各区积极落实和推动国家及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指导意见和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提高居民认知度,调动签约积极性,针对重点人群底数及信息进行查核,为签约居民履约到位,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此外,专家组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各区表示将进一步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梳理,结合专家提出的建议逐条整改,认真落实,逐步实现所有机构服务能力地整体提升。
下一步,将结合非现场考核与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各区推荐机构评分进行汇总,结果经过统一公示后,将符合标准的机构报送至国家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复核验收。我市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与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紧密结合,并将此活动作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创建和提升工作。通过逐级评选,促进该项活动扎实开展,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增强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就医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