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6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02.03.2015  20:28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卫生单位,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6年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现将《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区县属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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