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31.12.2014  23:32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疗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首都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全国医学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委组织制定了《首都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向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