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卫生计生系统第十一届“协同携手 共筑健康路”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直属各单位:
北京卫生计生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十多年来坚持广泛动员,形成了基层卫生工作者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一幅幅精彩图片不仅反映了一线医务人员在本职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还纪录了非典防控、奥运医疗保障、汶川地震救援、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阅兵保障等重大突发事件,纪录了医药分开、分级诊疗等重要改革政策的实施。这项活动还起到了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提高基层干部摄影水平的作用,已成为北京卫生计生系统每年度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市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一年。“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基础。为此,我们将举办以“协同携手 共筑健康路”为主题的卫生计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一)题材
参赛作品须内容真实、主题鲜明;作品的构图、用光,拍摄角度等表现手法新颖;照片的对比、渲染、节奏等表现方法运用独特;作品的拍摄难度、创新程度、思想深度和美感程度较高,有一定的艺术性、思想性和审美情趣。
(二)类别
本次摄影比赛共分为新闻纪实类、日常生活类、自然环境类等三大类。其中,日常生活类、自然环境类只设单幅,新闻纪实类设单幅和组照,组照限3到10幅,一个组照视作一件作品,组照的每件作品中的张数都需标注顺序号(如:《争分夺秒1、2、3》)。照片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手机拍摄的摄影作品也可参赛。
1、新闻纪实类:在新闻现场抓拍到的真人真事。参赛作品要反映首都卫生计生工作者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采和事迹。在基层一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工作场景。
2、日常生活类:反映卫生计生工作者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市民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以及对健康的追求和幸福生活的向往。
3、自然环境类:反映祖国大好河山,风光秀美的摄影作品;花卉、动物和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照片;重点反映北京环境改善,建设绿色生态的魅力摄影作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品也可参加。国外拍摄的风光作品不在参赛范围之列。
(三)创作时间
新闻纪实类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所拍摄。
日常生活类和自然环境类应为近两年创作的摄影作品。往届(前十届)卫生获奖作品不予参赛。
二、报送要求
(一)每人报送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能超过5幅(组),自然环境类各单位报送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能超过15幅,每个单位报送的总数量不能超过50幅(组)。
(二)报送作品规格
所有作品需同时报送扩印照片和电子照片。照片扩印规格为8英寸或9英寸,不装裱。电子照片保存为jpg格式,数据大小要求提供原始数据且不小于1MB。以光盘或者U盘方式报送。只有扩印照片或只有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数据量小于1MB的作品一律不予接收。
(三)扩印照片需按要求填写《参赛作品表》附表1。并分成新闻纪实类单幅、新闻纪实类组照、日常生活类单幅、自然环境类单幅等类别。并分别录入《报送作品登记表》附表2,附表2的录入顺序和参赛作品的摆放顺序要一致,附表2只收电子文件,并随光盘一起报送即可。注:各附表均有制式表格,并附通知附件。
(四)电子照片每幅作品必须标注作品名称、参赛单位、作者姓名(单幅作品标注如:《霞光》北京医院 刘桂林,组照作品标注如:《欢乐的节日》北京安定医院朱秋艳)。
(五)报送作品的单位还需填写《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表3)。拟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还需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表4),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不用再报送《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区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单位由区卫生计生委汇总后统一报送。
(七)参赛所有附表可复印或到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评奖
(一)本次比赛将聘请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和证书。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无偿用于各项宣传活动中,不另付稿酬。
(二)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主题的摄影征集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挑选优秀作品报送。各单位是否组织过与主题相关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将作为本次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条件和评分项目。
(三)组委会将依据各单位在比赛中的获奖数量、报送作品质量、报送是否及时以及作品的填写规范等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分项目。
(四)获奖作品将推荐到市级以及全国的大赛评选中或推荐到杂志、报纸等予以刊登,照片版权归作者所有。
(五)征集上交的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西城区北纬路59号)
(三)联系人:李敬福 杨威 联系电话:83169360
五、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