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事服务费延庆打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攻坚战

29.12.2014  11:32

  12月28日,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县医院正式实施“医药分开”,成为本市首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实施医事服务费,延庆打响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攻坚战,让辖区群众共享改革红利。

  2012年6月,延庆县被列入全国首批311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行列,是北京市唯一一个改革试点区县。两年来,延庆县本着“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原则,明确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与城市三级医院合作共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行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不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改革任务。

  经过多方调研和准备,延庆县医院于28日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除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按进价销售,同步实施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按照医师级别实行分级定价,门诊普通与主治医师30元、副主任医师50元、主任医师70元、国内知名专家9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50元,医保、新农合定额支付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急诊48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每床每天60元,由医保与新农合按比例支付。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患者到县医院就医,药品费用较以往最高降低15%,尤其是慢性病等长期用药的患者,一年医药费用花费明显减少,药价虚高现象将得到明显控制,群众看病贵将得到有效缓解。实施“医药分开”, 彻底改变以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避免开大处方,杜绝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使县级医院步入健康、良性和持续发展轨道。

  实施医事服务费,政府加大对新农合、医保基金投入力度,确保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医事服务费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预计新农合基金每年增加二千万元,参保、参合患者看普通门诊、主治医师或急诊时,个人仅需自费2元,辖区群众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分级设定医师服务费价格,有效控制患者盲目追求专家的现象。让患者择医和就医回归理性,根据疾病种类和自身能力,实行分级医疗、有序就医,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二级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格局,让群众从自身减少过度医疗的现状,促进医务人员持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加快县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对医院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硬件及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12月28日新系统投入使用,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或身份证就医实现即时结算,结束了延庆农民十年来报销不便的历史,患者就医报销更加便捷,就医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我们坚信,随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就医负担将有效减轻,人民健康水平将大幅提高,延庆县卫生计生事业必将得到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