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网站至少要每周更新一次
3月18日,首都之窗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京的政府网站原则上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同时,对于舆论关注的社会热点,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相关部门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曝光。
不许建成“僵尸网”
京华时报记者注意到,近几年,北京市各区县及各委办局陆续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甚至有些街道办都拥有自己的网站,但在信息更新方面,有些并不及时,甚至被网友调侃为“僵尸网”。《意见》提到,各政府网站应建立完善信息内容定期更新制度,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对于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在政府网站发布。
限时回应网民意见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官方网站将不能再保持“沉默”。根据《意见》要求,网站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重点做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回应工作。
另外,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事件,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重大突发舆情共享及联动处理机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同时,政府网站要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应及时予以回复,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街道不再单独建网
此前,有些街道办也开设了网站,《意见》提到,区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可利用区县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提供信息内容。
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予以通报或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