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 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19.03.2015  17:03

  本报讯(记者张楠)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内容至少每周要更新一次;政府网站在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将被通报。这是记者从昨天公布的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的。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委办局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市政府各部门下属单位的网站将逐步整合到各部门网站中,而区县级以下政府网站则将逐步整合到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中。

  《意见》提出,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应同步做好在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的方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作出积极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意见》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社会批评监督。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公众推送重要信息。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将作为对主管主办单位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予以通报或媒体曝光。J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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