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2015年是北京卫生计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攻坚年。为客观总结“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卫生计生事业的经验教训,找准问题和今后工作的突破口,谋划好“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卫生计生单位
三、工作任务
鉴于北京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紧密关联,拟进行一揽子招标,遴选1-2家单位牵头承担上述两方面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或根据北京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两方面工作内容,成立子项目组。
四、具体要求
1.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课题研究。
2.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3.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北京卫生计生事业基本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课题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4.申请牵头人应具备卫生计生事业规划评估和编制的知识和能力,熟悉上述工作流程。
5.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6.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3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bjchfp.gov.cn/)下载《北京市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5年4月3日18: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规划编制项目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2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计生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进度要求
该项目自2015年4月上旬公布遴选结果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1日完成最终成果报送,共历时8个月。项目具体实施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4月中旬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2.项目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形成北京市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初稿,提交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审查。
4.修改完善。承担单位应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对初稿进行调整修改,于2015年11月15日前通过论证。
5.项目完结。承担单位应当根据正式论证的修改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于2015年11月31日前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最终成果。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评审认可后,办理结项手续。
七、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经费不超过45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不超过25万元,项目总经费不超过70万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刘瑞森、谢辉
联系电话:010-83970707,839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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