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符合本市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名录的函》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符合本市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名录的函》(京环函〔2018〕1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符合本市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名录的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符合本市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名录的函京环函【2018】1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