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1.01.2019 18:01
本文来源: 民政局
京民社救发〔2019〕17号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82号)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测算、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经征求本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公布实施。
一、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000元调整为1100元。
二、因调整标准所增加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以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
此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精神,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2019年春节前顺利完成本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8日
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印发
政策解读:
本文来源: 民政局
21.01.2019 18:01
故
事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社救发〔2018〕445号
北京市民政局民政局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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