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孩,配套政策要支持

30.10.2015  13:26

    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就此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了长期致力于人口问题研究的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原新。

    中国妇女报记者:对于这次生育政策调整,请您解读一下,为什么会全面放开二孩?     原新:这是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是因为,根据国家“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关于人口增长和人口总量的指标可能都已经达不到了,从人口增长的指标来说,出生人口数量已经低于国家预期。当然,出生性别比控制在了115,这一指标是没问题的。     第二,我们国家的人口政策调整是小步渐进。我国在2013年底,提出单独二孩政策, 到现在从总体的执行情况来看,截止到今年6月底,目标人群中有153万人申请了单独二孩。整个目标人群测算有1100万,当时,在全国范围内针对6万对符合政策的夫妇,我们做过一个意愿调查,只有60%的人愿意生。也就是说,大概有600多万的人愿意生,申请人约占15%左右。     但是结果还是存在一个误差:参与了调查的人,有的表示愿意生,但最终没有生;有的表示不愿意生,但事实上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生了。     在育龄阶段,育龄人群有低龄也有高龄的。我们调查发现,有几个特征:第一,根据对育龄人群的评估:主要是年龄大的愿意生,第一胎是女孩的愿意生;第二,意愿主要是由于受婚嫁习俗的影响;第三个特点是: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到农村,生育意愿是逐渐递增的。     从数据分析来看,上次单独二孩政策,基本上只有三分之一育龄人群提出了申请。对于城市育龄人群来说,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受到限制。第一,这可能是受生活成本的影响;第二,是受父母是否可以帮着带孩子的影响。我们的第二个发现是:父母愿意帮着带孩子的夫妇,生育意愿明显强一些;而父母不愿意帮着带,或者没条件带的,育龄夫妇就不愿意再生。     城市育龄人群的生育需求,尤其是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生育数量增加是有限的,因为他们的经济条件是有限的。包括他们出于对雇保姆、教育经费等考虑,经济条件都是受限制的,特别是大城市更是如此。     另外,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对于城市里体制内的人,面临的对保姆市场的需求,对产假的需求,甚至对丈夫也提出一些要求,对国家婴幼儿补贴的需求,都提得比较具体。     实际上,我们也能看得到,西方发达国家过去30年当中,鼓励生育的政策,比如补助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我们国家的育龄夫妇人群,也有这些方面的要求。     153万这个数字,和我们对此的预期,基本上应该说是吻合的,因为当时的话是这样表述的:即便出现生育严重堆积,出生的人数也不会超过200万。人们生孩子即使有意愿,对于1100万的目标人群来说,也不是一下子把孩子都生出来,是陆陆续续生出来的。     而这次可以说,释放的主要是城市的生育潜能。     实际上,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距的。那么这样一个过程,当初预测200万,也不是一拍脑袋就拍出来的,也是根据生育意愿和哪一年想生的生育意愿推算出来的。     总体上来说,生育的行为比生育的意愿要更加低迷。具体来说,基本上到现在,生出来多少,还没有这方面一个具体的准确的统计。但是山东省有一个统计数据,山东一共有40多万的单独二孩申请量,占了全国的四分之一。目前山东已经生了的,和已经在孕的到今年年底能出生的,大概全部加起来共有十一二万。那么,这样来看,就是意味着,有四分之一多一点的人,在领了单独二孩生育证之后,在第一年发生了生育二孩的行为。     就这个情况而言,所以,整体上看起来,所谓“小步渐进式生育政策”的调整,从单独二孩来说,基本上是平稳的,这样也就为全面二孩放开,积累和储备了一定的经验。     中国妇女报记者:全面放开二孩,产生的影响会有哪些?     原新:全面放开二孩,它所产生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全面放开二孩,扣除现行的已经可以生二孩的所有的情况,比如说,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农村头女户可以生二孩,过去提前预支了政策的(也就是超生的),各个省份的特殊规定可以生二孩的,所有这些都刨除,那么大致测算下来的结果,整个目标人群大概在9000万上下。     另外,对于这9000万的人群,还要考虑一个生育意愿的问题。那么即便按照单独二孩时生育意愿是60%,现在有人做的生育意愿调查,只有40%多人愿意生二胎,而且再分期在4到5年内这些孩子出生,这样算下来,每年的出生总量,也就是在出生堆积最严重的时候,大概也就在2200万到2300万之间,相当于1980 ̄1990年的年出生人口数,基本正常的时候,每年的出生总量也就接近2000万左右,到“十四五”期间,年出生人口数量又会降至1800万 ̄1900万,这是人口规模的释然。     中国出生人数总数最多的一年,是1963年,2959万人。所以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不可能恢复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出生人口水平。     第二,有可能形成一个非常小的峰值。从生育率来看,出生人口数最多的时候,估计生育率水平在更替水平附近上下浮动。总体上来说,在正常年份以后,生育率水平基本维持在1.8左右。那么,这个和我们国家的出生人口目标是相吻合的。     从总人口的状况来说,如果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后,我国的峰值人口能达到14.5亿左右,然后人口数量开始减少,2050年左右,达到13.5亿左右。     中国妇女报记者:生育政策调整是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您对这个说法怎么看?     原新:从近期看,效果不会太理想,从远期看,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     有人说,全面二孩政策目的是改变人口结构,来应对老龄化社会。一代一代这样二孩生下去,远期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实际上,从近期来看,这不会产生多大效应,不会很明显。从人口规律去判断,你想调整人口结构,你必须增加一定的人口数量,也就是提升出生人口数量。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后果分析,要坚持规律性,没有一项社会公共政策只有利没有弊。     要坚持客观性,要按照人口规律来说话;另外,要坚持公正性,任何社会公共政策都是利弊兼收的;坚持科学性,一定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不能拍脑袋就说话;另外要坚持长期性。因为,我们的生命周期是80年左右,怀孕周期是9个月,那么从这样一个长的周期来看,对一项政策的社会舆论或者评价,你必须也应该给这个政策一个足够的观察期。     总结一下我的基本判断:第一,一定会影响到总人口的增加,对于中国来说,增加总人口,一定会意味着增加经济发展成果的竞争性;我们现在又是一个经济新常态时期,也一定会增加资源配置的竞争性。第二,对老龄化近中期的影响相对弱一些,但对远期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第三,一定会有利于出生性别比的下降,但是,仅仅靠全面二孩政策来调整出生性别比恢复到正常值,可能性不太大,但一定会下降。第四,对于中国人口素质的提升是有利的。长期以来的生育政策是农村可以多生,城市必须少生。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没有先天性的智力差距和素质差距,但我们也不能否认的是,城乡二元结构。城市教育条件优于农村,城市孩子成长环境优于农村。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城乡人口政策一体化,有利于国家人口总体素质的提升。它将彻底改变一个家庭的“421”这种家庭结构,将形成一个“422”家庭结构。对于宏观人口的调整,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显效,但对于一个具体家庭代际结构调整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有利于家庭发展功能的提升,有利于家庭抵御风险,有利于孩子健康人格和教育。     从人口规律来说,对于这样一个承载了13亿多人口的列车,你让它快速启动或者立即停下来,都是不容易的事情。总体上来说,无论是从宏观的社会整体结构,还是微观的家庭结构,全面二孩实施以后,应该说对整个中国人口的调控会更有意义。利,是远远大于弊的。     中国妇女报记者: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其他相关政策,会有哪些影响和变化?     原新:我们必须意识到一个问题:政策相匹配。     第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总量会增加。对于这些多出生的人口,它会是一个长周期的系列作用。比如,相应的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生育服务,健康生殖服务,一定要相匹配。第二,按照人口惯性规律,出生人口的变化一定会在人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惯性呈现,是一个长期的作用。     比如,怀孕,对于分娩机构有一个更多的需求;三岁以后,对幼儿园有需求;六岁以后,对小学中学甚至更高的学位有需求;随着年龄的变化,对大学、就业,甚至以后的养老都有需求。     整个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对社会变革的变化是贯穿一生的。整个影响效果,我们不能光看到短期效应。生育健康服务等政府的公共服务政策要跟着相应的调整。     第二,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人口计生法,以及现行政策很多要跟着调整,所以,我们要做好准备。     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将要面临与现行新政策不符的矛盾。以前是鼓励少生,现在提倡按政策生育。所以,比如以前的奖励扶助制度,要做修订和变更;比如许多地方性法规政策很多都要跟着调整,做一个系统化的调整。目的就是,社会公共政策要跟现行的即将开始的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有一个很好的衔接和匹配。     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全面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等相应的有关生育内容的变化,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全面二孩政策,绝对不是对以往计划生育政策的否定,而是以往政策的延续,是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节点的新选择。 编辑:aly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