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2.05.2015  12:24

  近日,北京儿童医院获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这是北京儿童医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经过申报、上级单位推荐、评选和公示等环节,北京儿童医院最终获得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北京儿童医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北京儿童医院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秉承“公慈勤和”的院训精神,全心全意为患儿服务,涌现出张金哲、贾立群等多位先进典型人物。北京儿童医院9次获 “首都文明单位”、2次获 “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被中宣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还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2014年,北京儿童医院再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承载着“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北京儿童医院党委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