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的比选公告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住保办通过比选方式选定项目受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专项资料收集分析、课题调研、报告撰写、成果转化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专项比选。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通过开展本专项研究,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结合2016年、2017年试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继续跟踪试点项目,对全装修工程的成本、质量、进度进行量化分析,通过剖析问题,指导试点项目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反向印证研究成果,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的政策建议,本专项成果将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其他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的参考案例。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11月底完成研究报告,并经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柒千伍佰元(12.75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参与比选的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应有相应政府委托研究课题的研究经验,相应的专业视野和素养;
(三)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应合理的知识结构,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开展相关研究有一定基础,能够对课题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与研究;
(四)在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方面有政策制定、规范标准编制、工程实施、课题专项编制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有效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参与住房保障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参选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参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4月4日下午17:00时。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人员1名,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领域专家4名。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6411050-816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 A西座 11层
附件:《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评分标准及内容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附表:
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单位的科研实力,如有完成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部委科技项目、国家标准规范与行业标准规范经验(25分) |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 0-25 |
2.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 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较深了解,开展相关研究有一定基础(25分) |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 0-25 |
3.在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装修方面有政策制定、规范标准编制、工程实施、课题专项编制等方面有相关经验和实践(25分) |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 0-25 |
4.针对本专项的实施方案(25分) |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 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