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做好《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要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各单位要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17〕234号)的要求做好标牌的制作和悬挂工作。对深基坑、高支模、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工程要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和高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受当前主汛期强降雨过程较多、高温天气频发等不利天气条件的影响,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加大施工现场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检查防汛物资到位情况,明确值守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有效应对强降雨天气过程。遇高温天气,各施工单位要适时调整作业人员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品并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保证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高限处罚,对企业或人员进行计分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持续以高压态势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