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专项的比选公告
按照我委统一部署,《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专项工作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项目的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撰写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为持续监测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运营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情况,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实际居住状况,自2013年开始我委已连续六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管理情况调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将继续开展公租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比选内容分为两部分,由两个主体承担:
比选内容一: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1.做好专项检查方案,包括专项检查的项目选定、时间安排、联络专家并分组,配合完成检查指标设计;2.做好检查前培训组织工作;3.组织专家对入住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管、受托物业企业服务现状进行现场检查;4.明确项目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5.配合做好项目评审;6.检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比选内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
1.通过“互联网+现场”及大数据分析方式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2.小区综合情况的考核和评比;3.与前几年调查结果对比情况分析;4.专家评审;5.调查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23万元,其中“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16万元、“居民满意度调查”7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比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承担比选内容一:“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机构,应具有组织检查的经验和能适应该项检查的专家队伍;
承担比选内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的机构,应为社会专业调查机构或科研院所,有较强的问卷设计、调查组织和数据分析能力。
(三)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应为房屋管理领域专家;“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人应为调查统计类专家。
(四)具有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的经验,参与过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的优先。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组织及技术保障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参与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介绍,参与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市住建委(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4月8日17:00时。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市住建委相关业务处室人员1名,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领域专家4名。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5598596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附件:1、“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2、居民满意度调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3、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1:“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承担能力(45分) | 1、团队或主要成员承担过保障房相关调查工作(10分); 2、团队中博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以上人数(2人及以上10分,1人5分)。 3、团队人员搭配合理,研究综合实力较强。(15分) 4、曾有工作成果获得北京市、国家及省部级奖励10分,无奖励0分。 | 0-45 |
检查方案(40分) | 1、检查思路(10分):已有完备的检查方案,思路清晰、全面深入、切实可行(8-10分);已有初步的调查方案,思路较清晰、全面但深度有所不足、可行性略低(4-7分);只有初步框架,思路不清晰、可行性低(0-3分)。 2、检查指标设计(30分):检查指标设计详细具体,有针对性(20-30分),较详细具体,但不全面或缺项的(10-19分),笼统缺项严重(0-9分)。 | 0-40 |
实施计划(15分) | 实施计划是否详细,项目分组是否合理,时间安排是否讲究效率,专家安排是否得当(0-15分 | 0-15 |
附件2:居民满意度调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承担能力(45分) | 1、团队或主要成员承担过保障房相关调查工作(10分); 2、团队中博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以上人数(2人及以上10分,1人5分)。 3、团队人员搭配合理,研究综合实力较强。(15分) 4、团队居民调查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北京市、国家及省部级奖励10分,无奖励0分。 | 0-45 |
调查思路(40分) | 1、调查思路(10分): 已有完备的调查方案,思路清晰、全面深入、切实可行(8-10分); 已有初步的调查方案,思路较清晰、全面但深度有所不足、可行性略低(4-7分); 有初步的方案和框架,思路不明确、部分重要方面未涉及,可行性低(0-3分)。 2、问卷设计(30分): 居民调查问卷设计详细具体,有针对性(20-30分),较详细具体,但不全面或缺项的(10-19分),笼统缺项严重(0-9分)。 | 0-40 |
调查方法(15分) | 1.使用符合公租房实际的科学的调查方法(10-15分);2. 使用统计学意义上的科学调查方法(5-10分);3.调查方法不完善,难以进行深入的研究(5分以下) | 0-15 |
附件3
参选函
致: 保障房使用监督处
在充分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专项比选公告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后,我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愿意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参加专项比选,提供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交的参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申报无效,因此造成保障房使用监督处工作损失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