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恢复“有位购车” 全市车位缺口380万

30.05.2015  13:30

 

  “按照国际通行原则推算,北京市基本车位缺口达350万个,其中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和平房胡同区停车问题最为突出。”29日,副市长张延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工作情况。他表示,全市规划停车位总量原则上将按照国际通行原则中基本车位1比1、出行车位1比0.2的标准统筹考虑。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停车位约290万个,机动车保有量则达到559.1万辆。目前,全市普通居住区配建的车位,即基本车位仅为每户0.3个至0.5个,全市出行车位缺口约30万个。

  议案办理报告中提出,本市居住逐渐向城市外围发展,而行政、办公、文教、医疗、商业等功能仍集中在中心城,职住分离现象明显,同时,由于出行停车成本总体偏低、公共交通系统不完善以及驻车换乘(P+R)停车场规模不足等因素,致使小汽车高强度使用,加剧了中心城的停车压力,这其中医院、商业、行政办公等设施出行车位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在下一步的停车管理工作中,本市将全面实行“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并逐步过渡到“有位购车”,力争到2017年底,停车秩序乱和收费乱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到2020年底,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制度。

  据了解,在年初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丰台代表团和107位代表联名提出8件有关静态交通的议案,大会决定合并为“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门部署,责成市交通委为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联合办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有关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研究工作。

  明年计划出台机动车停车条例

  目前,本市停车方面仅有一部政府规章,有关规定未能涵盖全市的停车工作,且规章规定的处罚手段单一,对违法停车的最高处罚仅为200元、不扣分,力度不够。

  对此,张延昆表示,本市明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列席会议的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上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曾经实施过有泊车车位证明才能购车的措施。现在看,这个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在2004年取消了这个措施。现在,在车位缺失严重的历史情况下重提“有位购车”,是一个思路,虽然有相当大的实施难度。

  对于“有位购车”的说法,周正宇解释说,到底哪个车位算是你的?是按购买的车位算,按租赁的车位算,还是按临时停放的车位算?这些情况很复杂,具体如何界定还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依靠立法来明确。

  据了解,本市将于今年起按照每户0.3个至1.3个车位的新标准提高居住区停车配建指标。

  路侧停车收费人工转电子

  解决路侧占道停车是停车管理改革的重点,据了解,本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车普查工作,就设施设置、车辆分布、设施使用、设施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管理与执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最终将普查结果数字化,掌握不同地区停车资源规模和空间分布,测算平均停车时间、车位周转率、车位利用率等技术指标。

  发挥“互联网+”停车的优势,在车位查询、停车引导、车位预订、费用支付以及错时停车方面引入更多信息化手段,是解决出行停车的方法,本市计划从2016年下半年起,依托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采用视频监控、地磁、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将目前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实现人钱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同时通过立法授权或委托管理,对路侧占道违法停车进行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对私划路侧停车位、擅自收费、违法占道停车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

  为配合这一措施的实行,本市将于今年年底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停车备案、占道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系统运行,授权或委托其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同时,今年还将建设完成100条以上严管街,实现停车入位、违停必罚、交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