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实行“有位购车” 力争2016年出台条例

29.05.201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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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童思九)2015年5月29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视频直播中获悉,大会讨论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停车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张延昆称,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分析评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基础上,2015年启动停车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预案调研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届时,拟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