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5.10.2014  00:28

10月24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会议,学校领导陈雨露、吴付来、洪大用,校长助理贺耀敏、郭洪林、郑水泉、李晓华(挂职),学校党委、行政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靳诺书记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

陈雨露校长在讲话中结合自己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提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四中全会对学校发展提出的新使命。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勾画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所以我们首先要深刻认识到四中全会的这种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人民大学在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应当担负的重要使命。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有着多年来全国排名第一的法学学科,我们学校教师参与了新中国所有重要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人民大学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迫切需要包括法学学科在内的整个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思想理论支持。作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旗帜,我们要努力发挥学科优势,更加自觉地服务于国家改革重大战略,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要深刻认识四中全会对学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高校而言,就是要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作为全国首批颁布大学章程的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历来重视制度和规范建设,始终把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进程作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和规范建设的基本目标。下一步学校要按照《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章程》,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等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师生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指导各类办学活动,进一步巩固教学管理秩序;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三是要深刻认识四中全会对学校发展提供的新契机。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汇集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四中全会的召开为法学高等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新契机。学校要依托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等相关学院和机构,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更多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和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着力将中国人民大学建设成法治中国方面的一流智库。与此同时,学校相关院系和科研机构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大力推动相关学科领域的协同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整个学校事业的进步。

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等角度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精彩的解读。

吴付来副书记解读了中央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

与会师生代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先后发言。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侯衍社教授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如果离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迷失方向,就不可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哲学院葛晨虹教授指出,公报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她认为我们治国理政不仅需要法治,同时也需要德治,二者在国家治理中各有侧重。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德治体现了文化的视角,也符合我们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精神。德治与法治的结合,丰满了我们实现中国梦的“两翼”,不仅加强了我们的精神引领,同时也为社会发展确定了规则约束。二者的结合,使得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更加完善,也表明我们不会完全走西方法治的路径,而要积极地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特色执政道路。

法学院王旭副教授认为,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公报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其最大亮点在于打通了律师、法学专家和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两大职业领域的瓶颈,是对国际法治经验和措施的借鉴,从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口碑的律师队伍中考核选拔法官,保证了我们的司法队伍更加的专业化,也能进一步保证司法的公正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杨宏山教授认为,党的四中全会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紧密衔接,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应该说,党的四中全会找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做出了依法治国必达成功的路径选择。

社会与人口学院王水雄副教授认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方向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早已确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同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十六字方针,也明确我们的法治建设是为了解决公正问题。四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司法改革的措施是对之前改革的传承,也是更加具体化的落实。

法学院2012级本科生钱坤同学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我们法律学子受到了极大的振奋与鼓舞。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我们要秉持“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的价值追求,严谨勤奋学习,不断掌握更多的法学知识、手段、技能,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靳诺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把法治落实到国家治理、政党执政、政府行政各个层面,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事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表明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标志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一个新时代。

靳诺书记在总结会议时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要深刻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综合配套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贯彻大学章程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各项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要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方面走在全国高校前列;要针对不同学科和干部、教师与学生的不同情况,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

靳诺书记最后强调,今天的学习只是一个开始,下一步学校将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来指导人民大学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