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与中基协、融商中心共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12月18日下午,北京一中院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协议,就证券投资基金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开展合作。
鉴于基金行业纠纷影响面大、专业性强、当事人多等特点,近年来基金行业机构之间、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凸显。为公平、高效、便捷化解此类纠纷,北京一中院与中基协、融商中心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各方主体在民商事专业化审判、行业协调管理和专业调解组织优势,有效保护基金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协会受理的投诉事项内容来看,纠纷事项从过去的一对一投诉、单一性的投诉纠纷,到当前同一控制人下多个管理人多个基金产品集中违约,引发投资者群体性纠纷;从过去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的投资纠纷,到当前涉及投资者与销售机构、托管机构、证券基金资管计划管理人等,纠纷事项复杂、多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介绍道。
洪磊表示,三方签约积极拓展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谈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特点,通过调解这一多元解纷方式,以及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模式,有助于更加便捷、公正、高效地化解基金业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本次签约合作是法院依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纠纷高效化解的又一重要举措。北京一中院将依托自身司法职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与中基协和融商中心一道,通过健全完善细化措施、建立常态沟通机制等,实现合作的常态长效,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切实形成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的合力。
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坚持靠前服务,加强诉源治理,充分整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力量,通过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立案前端、审执中端和破产末端的“能动调解”力度,分类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商会调解组织对接工作,与北京市工商联共同成立全市法院首家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十余件,标的金额破十亿元,7天高效化解一起金额达2200余万元的商事合同纠纷,通过委托调解证券虚假陈述案件,163名投资者成功调解并获得赔偿款,调解效能不断提升,社会效果显著增强。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