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新增5万张养老床位

26.11.2015  14:56

  到2020年,全市90%的老人在家养老,6%的老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养老;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量达到16万张;新建住宅要增强适老性设计……市民政局、市规划委昨天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了2020年全市的养老设施和服务建设各方面的目标。       

9064”模式首次明确

  首次明确“9064”养老服务目标,是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所谓“9064”养老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该模式是许多城市在养老服务上遵循的一种基本模式,北京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就曾提出过“9064”的设想,但作为规划,还是首次提出这一要求。

  按照2020年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规模400万人测算,将有384万老人居住在家里,依靠家庭和社区养老设施安享晚年,将有16万老人入住机构养老设施集中养老。这便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新增床位近4成属“保障型

  北京市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绝对数量大。至2014年底,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321.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9%。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老年人口正以每年15万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常住老年人口将达到400万人左右。

  按照本市确定的“9064”养老发展目标,到2020年,本市需要有能力满足16万老人入住机构养老设施集中养老的需求。规划提出,要在目前约10.9万张养老床位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16万张床位。其中,今后5年新建的5.1万张床位中,保障型床位约2.3万张,占新建数量的39%。加上现有的2.5万多张保障性床位,这类床位总数将达到近5万张,占总床位的30%。

  “这将进一步体现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公办、公办民营养老机构,都需要优先收养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人入住,这些老人有强烈的护理需求,也是家庭养老负担较重的人群。

  每个乡镇至少1所养老院

  《规划》提出,至2020年,全市人均养老设施用地将达到0.25平方米。这一标准高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要求。

  针对北京各区县人口分布差异较大、养老设施需求不一致的特点,《规划》对中心城、新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建设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针对乡镇和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应有1所养老机构。从2014年到2016年,全市要建设208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实现城区和城市发展区养老照料中心基本覆盖。

  至于居家养老方面,《规划》则提出,新建社区和住宅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适老性设施,而老旧小区则应加快无障碍改造,尤其要重点关注居住在老旧多层无电梯楼房中老年人的养老生活问题。

  养老机构提升医护能力

  在服务类型上,本市养老机构将优先发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逐步使护养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70%。”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说。

  这意味着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能力都需要获得大幅度提升。同时,也可以解决目前养老机构经常存在的床位闲置等问题。

  李红兵透露,本市养老机构下一步都将具备医疗服务能力。他介绍说,规划里已经提出了引导方向,在新建养老设施时要与优质医疗资源结合,下一步各区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与养老设施结合,政府通过规划引导提供支持。

  此外,本市还将通过三种方式,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然后向人保申请医保定点资质;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已经具备医保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合作,在养老机构中开设医疗机构第二执业地点;第三,对于受条件限制,无法配备医疗设施和人员的养老机构,鼓励与现有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采取走医保绿色通道、巡诊和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养老机构医疗需求。

  与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能力对应,规划对新建养老机构的规模也进行了引导。例如,床位规模一般为300至500张床,最小规模不宜低于100张床。即使在人口规模较小的地区,最小规模不宜低于30张床。(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童曙泉 袁云儿 刘威)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