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取消一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06.11.2017 11:43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京交行发〔2017〕10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系统对应取消一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06.11.2017 11:4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一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公告
京交行发〔2017〕104号
为贯彻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目录和保留清单的公告
京交行发〔2017〕96号
为贯彻落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清单的公告
京交行发〔2017〕97号
为贯彻落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