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院管理局按照“两个责任”考核评估市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6.01.2015  17:06

  2015年1月14日上午, 市医院管理局纪委组织召开市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估会。检查采取检查组集中打分评估方式。检查组分为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民主评议组三组,检查一组及检查二组由各医院纪委书记及考核评估专家组成,每组负责部分医院的检查评估,对党风廉政建设涉及指标逐项评估(市医管局直接评估项目除外),并提出有关评估意见;民主评议组由市医管局社会监督员组成,负责市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分“深化纠风治理情况”的检查评估,并提出有关评估意见。此次考核结果将与各医院绩效考核相挂钩,占到6%,并将影响医院的绩效奖金。

  考核内容紧扣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项指标共计44个评估要点。在主体责任上强调各级党委要自觉履行其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与监督等方面有所作为。在监督责任上强调各级纪委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在查办案件、强化纪律监督、加强执纪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等方面有所作为。

  考核评估将公布排名,并对末位进行工作约谈,存在较大问题的还会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党风廉政检查评估倒逼各级党委形成逐级贯彻机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最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持续改进,不断向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