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培训《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防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风险

21.01.2016  15:09
  

      2015年12月,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其《细则》。北京市和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执行行政处罚职权共709项,《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是对我市卫生监督员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性规定,《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是针对709项行政处罚职权中的635项,综合考虑违法情形、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每一项行政处罚法定处罚幅度内,进一步将行政处罚的法定幅度进行了细分。

  2016年1月13日,我委组织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宣贯《北京市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其《细则》的培训活动。培训从《规则》及其《细则》制定的背景和目的、工作要求、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体例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确保《规则》及其《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全市执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利于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辖区内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切实降低行政处罚复议、诉讼和追责的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