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检察长到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调研强调:坚持“两个必须”,全面加强正规化建设

06.09.2017  10:33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一行到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调研

9月5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一行到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并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派驻检察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健,市检察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由敬大力检察长主持。

清河检察院检察长税邵斌就履行检察职能情况和加强正规化建设的工作思考做了汇报,该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内设机构和派驻检察室负责人、检察官代表进行了补充发言。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在座谈会上讲话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健在座谈会上发言

敬大力检察长表示,清河检察院是北京市检察院在清河农场地区设立的派出检察院,远离城区,条件相对艰苦。此次调研,主要是看望清河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代表市院党组对一线工作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就全面加强正规化建设进行调研。

敬大力强调,全面加强正规化建设,是“双一流”建设的具体体现,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两个必须”。必须抓好正规化建设,派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正规化建设开展,按照“院要像院”的要求,通过正规化建设,确保派出院建设的方向正确、措施得当、符合实际;必须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以往将派出院作为市院内设机构对待而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制度创新,推动健康发展。

敬大力要求,正规化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的必然要求,要建立健全决策组织,推动健全完善分党组、检察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检察委员会的重大业务决策作用;要加强独立检察院建设,充分发挥自主权,推动清河检察院工作不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四新”检察院建设要求,加强办案区的信息化应用;要立足派出检察院定位,理顺人财物管理机制;要广开思路,建立干部任期、交流、锻炼等机制,强化检察人才培养,探索就近招录补充检察人员,统筹抓好推进工作发展和解决干部实际困难等问题;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京津合作示范区”光年城项目建设。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考察清河检察院新办公楼

图为北京市政府驻清河地区办事处党委书记、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金亮等陪同调研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考察清河检察院基本建设情况

殷健副检察长表示,清河检察院加强正规化建设有着较好的工作基础,要充分落实好市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六个体系”建设,结合清河地区和清河检察院工作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抓好体制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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