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检察院召开“双一流” 创建活动讨论会

07.09.2017  10:54

9月4日下午,我院召开“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创建活动讨论会,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要求和敬大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其他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及部分青年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双一流”的基本内涵,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本部门在哪些方面争创一流以及如何争创一流分别作了讨论发言,深入讨论了本部门已有的工作亮点、目前存在的差距以及进一步的争创目标。

最后,杨淑雅检察长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要求和敬大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就推进我院“双一流”创建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争创一流。“双一流”创建活动是准确把握首都战略定位和“三首”标准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现状、找准差距、破解发展难题的实际需要。院党组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要认真对照“三首”标准定位,深入查找与建设“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目标的差距,明确创建活动的基本内涵和实现路径,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果推动创建活动。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把“双一流”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带队伍、抓班子、促业务,确保以一流水平完成创建工作。

二是坚持区域定位,夯实信心底气,主动作为争创一流。我院要立足生态涵养的区域发展定位,努力实现在坚持“三首”标准定位上有鲜明特点,在推动“双融”工作上取得突出成效,在“三专”建设和“四新”检察院建设上成果显著。各部门要找准本部门在全院“双一流”创建活动中的定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坚定信心,夯实底气,主动出击,发掘工作突破口,打造工作精品成果,以一流业绩、一流作风、一流管理,推动我院“双一流”创建活动的实施,全面建成与区域功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

三是坚持品牌引领,服务发展大局,务实创新争创一流。“双一流”的目标路径已经明确,要根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各部门要坚持品牌引领,主动探索业务、党建、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的做法,努力形成相对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做好基本面,打出特色牌,力争实现某些亮点工作达到全市乃至全国领先的水平。要把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与坚持“三首”标准定位、深入开展“六个体系”建设、“一纵一横”系统工程建设及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专项行动有机融合起来,切实做到一体推进、务实求效,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流检察院,为首都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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