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为做好本市重点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保障工作,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通过网上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北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北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
二、课题内容
随着本市产业疏解工作不断推进和环保要求不断提升,本市原有的建材生产正逐步退出,建材供应形势也正逐步发生变化。为保障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需要研究建立重点建设工程材料的保障机制,打造建材的绿色供应链,为我市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保驾护航。本课题拟选取部分结构性及重要功能性材料为研究重点,深入分析近年来市场供应形势变化和潜在问题,调研国内外建材市场供应保障的基本方式、政策制定情况、实际效果等内容,经过系统分析,结合本市实际,对建立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打造建材绿色供应链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北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调研报告。
三、课题完成时限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北京市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调研报告。
四、课题预算
本次课题经费预算35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研究。
六、定选程序
(一)市建筑节能建材办组织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二)评审组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逐一打分后,推荐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或双方未能签订委托协议书,则取消该单位的遴选资格,按综合评分顺序递补,由评审组确认排名在中选单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公示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向中选单位发送中选通知,并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课题承担基本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需在参选函中确定唯一申报单位,其余单位可作为该申报单位的配合单位参与课题调研,配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两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队伍。申报单位主营业务与产品贸易、物流相关,或从事过建设工程建材市场流通相关的课题研究;具有课题调研所必需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本市及周边省市建材市场供应的相关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与委托单位进行高效合作,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调研课题工作。
八、评选标准
(一)课题申报单位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结果 | |
是 | 否 | ||
1 | 参选函 | ||
2 |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 ||
3 |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 ||
4 | 所列财政资金报价在课题预算范围内 | ||
5 | 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
(二)课题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 | ||
1 | 机构条件 (30分) | 主营业务与课题调研内容有关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材商贸或物流10分;牵头组织过一项产品流通相关课题10分,参与一项课题5分;最高30分) | |
2 | 人员条件 (25分) | 课题组人员 (15分) | 1.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且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15分); 2. 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5-9人(8-14分); 3. 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足5人(0-7分)。 |
课题负责人 (10分) | 有产品市场流通相关课题研究经历(主持过一项课题5分,参与一项课题3分,最高10分) | ||
3 | 工作方案 (35分) | 对本市建材供应形势变化的把握及潜在问题分析准确,研究目标清晰,阶段划分合理(0-15分) | |
选取作为研究重点的建材具有代表性,实施方案切题,对建材供应保障机制、建材供应链的建立有明确阐述,调研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0-20分) | |||
4 | 遴选报价 (10分) | 项目支出预算以及测算依据合理(0-10分) |
九、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及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课题负责人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配合单位参与本课题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提交,一式六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单位、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9层)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参选函
2.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陈慧娜;联系电话:59958948,59958967)
附件: 1.参选函.docx
附件: 2.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