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 推行预约服务
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表示,自9月1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办会机构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场招聘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室外开阔地段,如确需组织室内招聘,应严格控制进场招聘单位户数,并扩大安全距离;在服务柜台、取号机、招聘展位等前设置“一米线”,场内展位设置以及求职者之间均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通告》指出,鼓励举办小型招聘会或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会人数不得超过500人。预计单场次1000人以上的现场招聘会应按要求,取得招聘会举办地公安机关的安全许可。
《通告》明确,招聘会现场要求做好体温测量、查验“健康宝”、实名登记,所有工作人员和求职者应正确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根据《通告》要求,要推行预约服务,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入场等措施,保持安全距离;要根据情况及时疏导人流,减少求职者逗留时间。
《通告》指出,要加大现场巡查,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行为不文明的人员及时进行劝诫,要求拒不配合人员立即离开活动现场,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现场要加大消毒通风、做好健康提示及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
《通告》明确,鼓励开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会,或在现场招聘会场内开设灵活就业专区,发布供求信息,满足广大灵活就业人员需求。
《通告》强调,办会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行为,不得出现地域条件限制,招聘会现场将设立就业歧视投诉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