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做客时事大讲堂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30.10.2014  13:29

  清华新闻网10月30日电 10月24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应校团委“时事大讲堂”、法学院研究生会“明理讲坛”、校学生TMS协会“求索论坛”和校博士生实践服务团的联合邀请,在建筑学院报告厅做了主题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演讲,在第一时间对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内容展开了全面而深刻的解读。

图为王振民教授在演讲中。 吴伟坤

  王振民在讲座中首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此次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多年以来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讨论法治问题,表明法治建设已经上升为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问题同等重要的一项顶级战略命题。他将本次全会内容概括为“系统完整,具体到位,坚决果断”十二个字。具体而言,“系统完整”指的是会议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对依法治国各个环节都作出了系统规划;“具体到位”则是指此次四中全会使法律界、法学界长期关注的诸多问题都得到了具体到位的解答,充分体现了高屋建瓴与社会实际的结合;“坚决果断”是指如此大规模地进行法治建设,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的,充分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责任担当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

  紧接着,王振民深入分析了当前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他指出,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历程中,中国人民对法治有过两次时代性的呼唤。第一次是1978年,当时我国刚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深切认识到国家无法无天对人民意味着什么,这一时期的法治建设立足于恢复被“文化大革命”破坏的法治秩序。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后,我国从以政治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然而,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产生,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的过度商业化,对民族精神、生存环境、社会秩序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人民开始了对法治的第二次呼唤,希望在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与规范作用,通过法治让政府和人民文明起来,推动公平正义和社会长期安定。

  随后,王振民重点解读了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六大任务。以往的法治多是用法律管理社会、管理别人,适应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的要求,今后的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管理自身、管理党,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约束限制公权力的行使,这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王振民对此逐一进行了解读。最后他特别强调,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回顾历史,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都是在强有力的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完成的。法治是人类理性光辉的体现,需要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去发挥和引领才能毕其功。与此相对应的,也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善党的领导,尤其是强化党的法治思维,努力为社会营造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良好法治环境。

图为讲座现场。 吴伟坤

  王振民教授的讲解不但深入浅出、全面详实,而且生动幽默,台下观众不时爆发出掌声和笑声,现场反响热烈。讲座现场座无虚席,800余名来自清华大学和首都多所高校的学生、校友到场聆听。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对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体会到了法治与你我的责任,将努力从自身做起,强化法治意识,共同创造良法善治的新时代,为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和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校团委 学生编辑:小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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