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卫生计生系统第十届“健康中国,和美北京”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19.03.2015  13:29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

  北京卫生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自2006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九届。自举办活动起,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报送,评选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摄影作品,这些作品真实、生动地记录了非典防控、奥运医疗保障、汶川地震救援、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优质护理、预约挂号等重大历史事件和各项活动的精彩瞬间。讴歌了首都医务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精神,反映了北京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活动同时加强了宣传队伍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增强了宣传效果,已成为北京卫生系统每年度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2015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为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活动,积极促进和谐美好的北京建设,我们将举办以“健康中国,和美北京”为主题的卫生计生摄影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一)题材

  参赛作品需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构图独到,用光、色彩、角度等表现手法新颖,对比、渲染、节奏等表现方法运用独特,作品的拍摄难度、创新程度、思想深度和美感程度较高,有一定的艺术性、思想性和审美情趣。

  (二)类别

  本次摄影比赛共分为新闻纪实类、日常生活类、自然环境类等三大类。其中,日常生活类、自然环境类只设单幅,新闻纪实类设单幅和组照,组照限3到10幅,一个组照视作一件作品,组照的每件作品中的张数都需标注顺序号(如:《争分夺秒1、2、3》)。照片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手机拍摄的摄影作品也可参赛。

  1、新闻纪实类:在新闻现场抓拍到的真人真事。参赛作品要反映首都卫生计生工作者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采和事迹。

  2、日常生活类:反映卫生计生工作者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市民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对健康的追求和幸福生活的向往。

  3、自然环境类:反映祖国大好河山,风光秀美的摄影作品;花卉、动物和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照片;重点反映北京环境改善,建设绿色生态的魅力摄影作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品也可参加。国外拍摄的风光作品不在参赛范围之列。

        (三)创作时间

  新闻纪实类应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所拍摄。

  日常生活类和自然环境类应为近两年创作的摄影作品。往届(前九届)卫生获奖作品不予参赛。

  二、报送要求

  (一)每人报送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能超过5幅(组),自然环境类各单位报送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能超过15幅,每个单位报送的总数量不能超过50幅(组)。

  (二)所有作品需同时报送扩印照片和电子照片。照片扩印规格为8英寸或9英寸,不装裱。电子照片保存为jpg格式,数据大小要求提供原始数据且不小于1MB。以光盘或者U盘方式报送。只有扩印照片或只有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数据量小于1MB的作品一律不予接收。

  (三)扩印照片需按要求填写《参赛作品表》附表1。并分成新闻纪实类单幅、新闻纪实类组照、日常生活类单幅、自然环境类单幅等类别。并分别录入《报送作品登记表》附表2,附表2的录入顺序和参赛作品的摆放顺序要一致,附表2只收电子文件,并随光盘一起报送即可。

  注:各附表均有制式表格,并附通知附件。

  (四)电子照片每幅作品必须标注作品名称、参赛单位、作者姓名(如:《争分夺秒》北京博爱医院  陈亚伟)。

  (五)报送作品的单位组织人员还需报送《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表3)。拟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还需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表4),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所属各单位由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七)参赛所有附表可复印或到北京卫生信息网( www.bjhb.gov.cn )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评奖

  (一)本次比赛将聘请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和证书。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无偿用于各项宣传活动中,不另付稿酬。

  (二)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主题的摄影征集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挑选优秀作品报送。各单位是否组织过与主题相关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将作为本次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条件和评分项目。

  (三)组委会将依据各单位在比赛中的获奖数量、报送作品质量、报送是否及时以及作品的填写规范等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分项目。

  (四)获奖作品将上载到北京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的健康专区,或推荐到杂志、报纸、网站予以刊登,照片版权归作者所有。

  (五)征集上交的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西城区北纬路59号)

  (三)联系人:李敬福  杨威  联系电话:83169360  63184247

  五、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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