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建设的创新发展,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务公众、政府及医疗机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并依此助力完成北京市卫生计生系统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考核评议指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12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规范(试行)》、《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要求,结合2014年度网站考评结果,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201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作为本次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的依据。
三、考核评议范围
本次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范围为区县卫生计生委、市卫计委各直属单位及各级医疗机构。
四、考评办法及要求
采取日常监测、单位互评、信息上报、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等5种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测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在网站考核评议期间,对参评单位网站的运维情况进行监测,逐日监测并记录各网站相关情况。
(二)单位互评
互评时间是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互评单位的范围是本通知范围内,除一、二级医疗机构外的所有单位。依据《201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参评单位对照具体分组情况,对本小组内其他单位网站进行打分评价并填写互评打分表(互评说明详见附件1,打分表模板请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www.bjchfp.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参评单位于10月31日前,按照“‘单位名称’+‘网站互评结果’”文件命名,将互评结果上报至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对延期提交或未提交互评打分情况的单位,其网站最终成绩将被减5分。
(三)信息上报
各单位需根据“201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评调查表”填写相关问题(调查表模板详见附件2,电子版模板可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于10月31日前,按照“‘单位名称’+‘网站考评调查’”文件命名,将考评调查表上报至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对于逾期未提交的单位,其网站的相关指标项将做为零分计算。
(四)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
受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公司负责对各参评网站进行全面测评和打分。该测评的分值,将被作为本次网站考核测评的主要测评依据。
(五)综合评议
依据《2015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在第三方测评结论的基础上,结合网站互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方面的情况,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将组织完成各单位网站考核评议分数计算及考评报告。北京市卫生计生系统十佳微博评选也将依据本次考核评议部分指标产生结果。
五、考评结果发布
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市卫生计生委将统一发布2015年度北京市卫生计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结果。2014年网站考核评议结果见附件4。
六、其他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一、二级医院。
联系人: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网站综合管理部
徐利剑 刘辰
联系电话:83163956
网站工作交流QQ群:38878060(入群申请需明确单位名称及申请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