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来我市督导检查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工作任务

26.12.2014  16:03

  2014年12月22至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组在综合监督局副局长方援建同志的带领下,一行9人来我市督导检查《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一法四规”)的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领导以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督导检查。

  督导组利用两天时间,对市卫计委、西城卫生局、丰台卫计委落实“一法四规”的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逐一对市、区、社区等机构就《母婴保健法》、《中医药条例》和《母婴保健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以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方援建副局长代表督导组对本次检查进行了反馈,他指出,国家组织本次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即是一次法律法规的督查、普法,又是一次沟通交流工作的机会。督导组高度肯定了北京市落实“一法四规”的工作,强调了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政府财力投入充足、人才队伍素质高,各项工作措施有力、有效,在全国树立了典范,彰显了首都特色。会上,还就明细监督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结合当地实际,继续督查辖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加大宣传、队伍培训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二是针对本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完善和整改。三是按照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四年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要求,筹划好明年的《献血法》及《精神卫生法》的督导检查。

  最后,市中医局禹震副局长代表市卫生计生委表示,通过国家督导组对北京市的“一法四规”的工作检查,有力推动了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执业人员如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委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监督检查,为全面建设卫生法制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