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北京东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卫生计生单位。
三、规划范围
主要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以及天津市蓟县和河北省兴隆、三河、固安、香河、大厂、滦平等县市。
四、工作任务
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京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提出京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内容、标准、发展指标、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和发展举措。加强与天津市蓟县和河北省相关县市的协调配合,构建统一协调、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拟遴选1家单位牵头承担上述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五、具体要求
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课题研究。
(二)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三)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北京卫生计生事业基本情况和特点,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牵头人应具备卫生计生事业规划编制的知识和能力,熟悉上述工作流程。
(五)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研究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和最终成果。
(七)研究主持者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研究观点或成果。
(八)已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我委政策与管理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该项目。
六、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bjchfp.gov.cn/)下载《京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编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6年1月18日18: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东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项目申请”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计生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进度要求
该项目自2016年1月下旬公布遴选结果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完成最终成果报送。项目具体实施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
(一)确定研究机构(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
选择受托单位,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签订委托协议,形成规划总体思路,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开题报告会。
(二)研究报告产出(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受托单位围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规划》中的重要指标、重大行动、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及政策措施,形成规划初稿,提交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审查。研究报告产出由两个部分构成:
1.行政副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研究报告(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
2.京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研究报告(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协调完善(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在委内协调和东部六区协调的基础上,完善并整合研究成果,形成《规划》初稿。
(四)项目结题(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
《规划》初稿征求并吸纳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评审认可后,办理结项手续。
八、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30万元,作为《规划》编制专用经费。经费分二次到位,研究启动时拨付20万元,研究结果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的10万元。不能通过结果评审的,将不再拨付剩余款项。
九、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赵妍慧、谢辉
联系电话:010-83978581,839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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