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07.04.2015  12:26

  “十三五”时期是首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北京市属医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研究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属医院改革与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市医管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咨询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工作任务

  编制《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

  四、具体要求

  1.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医院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2.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3.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北京卫生事业、市属医院基本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课题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4.申请牵头人应具备卫生、医院事业规划编制的知识和能力,熟悉上述工作流程。

  5.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6.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21日。

  2.下载材料: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医院管理局(http://www.bjah.gov.cn/)下载《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5年4月21日18: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规划编制项目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市医管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经费构成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2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市医管局将对评审结果在官网予以公示。

  六、进度要求

  该项目自2015年4月下旬公布遴选结果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完成最终成果报送,共历时7个月。项目具体实施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4月下旬与市医管局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2.项目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形成 “十三五”规划初稿,提交市医管局审查。

  4.修改完善。承担单位应根据市医管局要求,对初稿进行调整修改,于2015年11月15日前通过论证。

  5.项目完结。承担单位应当根据正式论证的修改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市医管局提交最终成果。经市医管局评审认可后,办理结项手续。

  七、项目经费

  市医管局安排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改革发展处

  联系人:张梦平、刘伟

  联系电话:010-83970847,83970846

  欢迎申报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就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建言献策,可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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