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 全市“大摇号”

08.12.2014  22:54

  今天上午,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本市公租房分配进度将进一步加快,分配方式将更加完善和灵活,保障房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规定,本市公租房申请家庭将不再局限于选择所在区县提供的房源,而是通过全市统一“大摇号”进行排序。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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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

  提前6个月启动配租

  根据《通知》,公租房产权单位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区县政府网站发布配租公告。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通知》将本市公租房分配工作启动时间由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的60天提前到6个月,避免房源因此出现短期“空档”。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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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摇号”将成为分配常态

  今年7月31日,房山金地朗悦、丰台小屯馨城、门头沟铅丝厂、大兴高米店、朝阳常营三期、朝阳双桥京桥1号地、双合家园7个公租房项目面向城六区和3个房源所在区县配租。

  不同于此前保障房分配惯常采用的分项目组织摇号的做法,此次分配采取集中打包预计年内竣工的7个项目7531套房源,进行集中公告摇号、分批选房入住的“大摇号”方式。即所有参加配租的家庭先不针对具体项目统一摇号排序,后期某项目具备入住条件后,再分别组织针对该项目的意向登记,意向登记该项目的家庭直接按照此前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签约和办理入住。

  “大摇号”方式不但减少了摇号工作组织次数,提高了分配效率,还扩大了房源选择范围,促进保障家庭根据租金承受能力、上班距离远近等因素,综合选择更加适合自身需求的房源。据了解,这种方式也得到了多数保障家庭的认可,7个项目共计吸引超过2.5万户家庭参加配租。

  类似今年房山金地朗悦等7个公租房项目的“大摇号”分配方式,可能成为今后保障房分配的常态。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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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号剩余房源“先到先得

  根据《通知》规定,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在市住建委官网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可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并按照政策享受租金补贴。

  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先到先得”。按照上述规定,今后摇号配租剩余的公租房房源,配租范围将进一步拓宽,配租程序进一步简化,有利于扩大房源统筹分配范围,及时消化摇号剩余的少量尾房。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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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房”可面向社会单位趸租

  各地公租房的空置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通知》规定,为提高分配效率、防止空置,摇号和自行承租后仍然剩余的房源,可面向社会单位组织无房职工趸租(整体出租)。

  按照新规,产权单位首先会将公租房剩余房源基本情况对社会公示,受理社会单位集体租赁申请。然后,产权单位结合房源和申请情况,确定集体租赁对象,制定集体租赁配租方案,经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接下来,社会单位与产权单位签订集体租赁合同。集体租赁的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标准确定,合同期内不作调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产权单位可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集体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年。(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陈斯)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