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参加“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的预通知

18.03.2015  13:30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4﹞35号)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工作,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拟组织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为《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二版)》政策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待定。

  三、参加人员

  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需求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人(1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人员(1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本市公民等。

  四、课程内容

  (一)开展《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二版)》政策解读;

  (二)如何提高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效率与备案质量。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作好动员。本次大课堂活动是我委统筹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公共普及宣传活动,全面做好企业报名工作。

  (二)请各食品行业协会统一负责本协会会员企业报名工作;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及时通知已在本单位受理备案的食品企业报名工作;没有加入协会的食品企业与第三方机构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名;普通市民可自行报名。

  (三)提前学习,把握精神。各参训人员可通过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和“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新浪微博,及时了解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情况和《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二版)》有关内容,以便课堂上做好互动。

  (四)《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二版)》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各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机构将以《问答(第二版)》的具体要求,开展受理备案工作。

  (五)参加大课堂人数有限,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安排。请各单位于3月24日16:00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我委食品安全标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我处邮箱并电话确认。大课堂活动为公共卫生宣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 彬

  电 话:83978207

  传 真:83560318

  邮 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