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根据《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提出的“2018年底前完成不少于6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改造后实现普通公建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建节能率不低于20%”的目标及遴选专家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的范围
国内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有暖通空调、热能、制冷、机电、建筑智能化等建筑领域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上述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 从事过建筑节能相关设计、施工、咨询、建设管理或从事过建筑节能有关科研、管理工作,有丰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 熟悉建筑节能领域的国内外发展与应用动态,熟知国家和北京市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
三、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区安排,对申报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的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二)对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有关政策及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的申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专家信息征集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从业经历介绍资料;
(四)申请人从事过的超低能耗项目及有关经历介绍;
(五)其它证明材料。
五、专家的申报要求
申请人在2017年10月23日(周一)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发电子邮件或邮寄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六、专家的遴选
(一) 审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专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专家审定名单。
(二)公告。经审定通过的专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评审专家,专家有效期至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结束为止。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节能建材处李超;
联系电话:010-59958964、1390112159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征集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