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寿镇政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04.06.2015  18:36
  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第一天,应兴寿镇政府的委托,区卫生监督所兴寿分所监督员对兴寿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控烟知识培训。

  监督员首先逐条宣贯了在北京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的,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强调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禁烟制度和检查记录,并充分发挥单位内禁烟劝导员作用,明确监督责任,加强督导。提出要在醒目位置和区域设置张贴禁烟标识、警语及投诉举报电话,不提供烟具,加强日常督查和巡查,及时劝阻吸烟者吸烟行为。最后,监督员在此重申了《条例》赋予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培训内容得到了镇领导的肯定,并表示坚决执行,认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