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善意执行助企业复工复产
案件执行中,二中院法官坚持多走一步、多想一些,对案涉因疫情面临临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适当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用于恢复生产经营。近日,二中院通过云执行促成执行标的近2亿元的两个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两起案件的三方当事人寄来了三面锦旗,对二中院在疫情期间高效善意的执行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
这两起执行案件的起因都是股权转让纠纷,被执行人均是某珠宝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因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按期给付股权转让款,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二中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数十个账户内仅有几十万存款,随后又运用执行指挥平台事项委托功能对被执行人持有的位于江苏和四川两家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冻结。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联系,后者表示受疫情影响,其资金流动出现困难,但会得到相关机构的融资,一旦资金到位,相关案件便可以解决,由于融资需要对其相关账户解封,希望与二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付款和解。二申请执行人则表示,被执行人一再违反给付义务,对和解不报希望,但亦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与双方代理人多次沟通,三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这时,一则上市公司的公告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被执行人发布公告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而新任法定代表人持有被执行人的限售流通股。执行法官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迅速对新任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沟通,新任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以其持有的股票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法官再次与二申请执行人联系,后者表示愿意可以商谈和解事宜。
疫情期间当事人无法到法院进行面对面商谈和解细节,法官不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两个案件都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由于被执行人需要尽快解封相关账户开展融资业务,二申请人同意在达成和解后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查封。为便利当事人,承办法官通过云庭的方式促成各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将近2亿执行标的的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