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07.08.2017  18:43

京环函〔2017〕551号

    为落实整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查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和公众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17年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请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1. 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IV、V阶段)》(征求意见稿)

  3.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IV、V阶段)》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 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刘志远、高喜超;联系电话:68717187、68473723;传真:68717187,68473723;E-mail: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