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7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7]787号
15.06.2017 00:53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9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6月14日—6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李睿; 联系电话:66415588-0454 市环保局污染源处 恽奇豪; 88420547; 传 真:66415776、88420547)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06.2017 00:53
朝阳区督促企业加快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今年朝阳区应完成8家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级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