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7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7]787号

15.06.2017  00:5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9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6月14日—6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李睿; 联系电话:66415588-0454 市环保局污染源处 恽奇豪; 88420547; 传 真:66415776、8842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