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外逃官员被处理

31.01.2015  15:05

  京报网讯(记者孙颖)昨天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叶青纯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北京市去年“老虎”“苍蝇”一起打,共查处大要案717起,26名局级干部、246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查处腐败案件创改革开放以来新高。

  2014

  查处大案要案717起

  责成处理43名外逃官员

  在惩治腐败方面,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创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最高。接受信访举报39149件(次),立案14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8人,移送司法机关185人。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05人,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61件、渎职侵权案件34件。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行政问责116人。

  北京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大要案717起,同比增长76.2%,对26名局级干部、246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肃查处了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昌平区政协原主席王书合等领导干部腐败案件。针对“小官大贪”问题,严肃查处了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原党总支委员陈伟杰受贿1625万元等案件。全年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47人,千万元以上的4人。

  同时北京市还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切实保障党员权利,通过调查核实,为2791人澄清了反映失实问题。

  2014年北京市重点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开展全市统一立项监察,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2003年以来外逃、出国(境)逾期未归、失踪的43名党员和监察对象,责成有关党组织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014年北京市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和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3人。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59起典型案件。

  2015

  严厉查处搞攻守同盟

  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

  报告指出,2015年北京市将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将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坚决惩治“小官贪腐”,重点查办发生在乡镇街道基层党员干部中,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5年北京市将制定《北京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7)》,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并将协助市委修订关于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

  今年北京市还将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今年还将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紧盯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曝光力度,带动作风整体改进,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责任追究。X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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