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2015-38次党委常委会

30.12.2015  15:57

  本网讯  12月29日,学校在东校区主楼513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第3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了干部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研究决定了“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推荐人选;研究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工作;研究落实《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工作;研究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有关工作;审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研究了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更名及建设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管理办法》、《决算管理办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审批办法》(修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校园卡管理规定》(修订)、《向校属企业派出高级管理人员暂行办法》(修订);还研究了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由姜沛民主持,柯炳生、张东军、秦世成、张建华、王涛、李召虎、宁秋娅、辛贤、李培景参加了会议。

  龚元石、刘丰林(挂职)、高立国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